关于体育健身展示性项目产生方式改革的建议
2023-06-28 13:22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
我是一位在老年体育岗位工作了十六年的老兵,对老年体育工作由不熟悉到熟悉,直至产生了一定的兴趣。虽然于去年七月换届退下来了,但由于工作惯性,对一些事情仍然处于思考之中,如鲠在喉,不吐不快。
为了阐述方便,我暂时把体育健身项目分为竞技性项目(如桥牌)与展示性项目(如广场舞),今天主要反映的是关于体育健身展示性项目的产生与推广问题。
一、近年来体育健身项目的主要来源及存在问题
据了解,多数源自体育高层部门(如国家体育总局)和有关院校的专业部门。现举几个大家熟悉的例子:
1、柔力球。这是山西体育高级教师(副教授)白榕发明编创的。1991年,白榕老师在日常教学中尝试着把太极拳的一些动作原理与网球、羽毛球的技能相结合,形成了一种太极式的球类运动,并获得了专利。之后,他与山西财经大学体育学院李健康、薛小媛、张路、成名锋以及山西师范大学的李小斌、山西长治医学院的邢怀忠等人共同研究,编创了柔力球运动项目,并开始向社会推出。1994年,通过了国家教委评审小组评审和肯定。2000年,被中国老年体协列为推广项目。2017年首次列为全运会内容。至今历时30年之久,出台14套。
2、健身秧歌。2000年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组织北京、河北、吉林、山东、陕西的秧歌专家和学者汇聚北京,进行健身秧歌的研讨和技术培训。通过对我国秧歌四大流派艺术挖掘和科学整理,从中择出对人体健康有益的扭步与踏步等24种动作,在此基础上根据人体运动的生理特点创编而成,最后由国家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推向全国。历时23年时间,出台8套。
3、健身操。严格意义上讲,它于17世纪60年代起源于法国(当时叫“健美操”),18世纪美国举办了全国性比赛,于1900年传入我国。20世纪50年代,健身操主要以广播操形式出现。2007年,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,首次以表演形式纳入竞赛内容。之后,国家体育总局共推出两套民族健身操规定套路与规定动作。2013年推出《最炫民族风》为主题音乐的健身操;2018年在第一套的基础上创编了《中华家园》健身操。在实践中由于赶不上需要,广大中老年体育健身爱好者便自发地编出了各种健身操,有的已成为广场舞的主干项目。
应当肯定,这批体育健身项目的问世,填补了我国体育项目的空白,满足了各类人群的需要,在增强人民体质、建设体育强国中功不可没,特别是对于应对社会老龄化,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,而且无论在技术层面上,还是在审美观念上,都无可非议。
但是,出现的问题不可忽视:
一是供不应求,赶不上形势的需要。据体育部门统计,我国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人占总人口的37.2%,即5亿多。这么大的社会群体,仅靠我们几个专业部门、有关人员编创,怎么能满足需求呢?就是说“十年磨一剑”的办法使不得。目前,群众自发形成的广场舞潮,正是这种形势下逼出来的!
二是难度越来越大,参与者越来越少。由于专业部门、专家、教授的关注点不同,研究方向不同,创编的项目往往追求高、精、尖的多,而面对普通大众、简便易行的少,使得参与者每况愈下,有的只是昙花一现。如柔力球,现在已推出规定套路14套,但由于难度大,人们仍然停留在8套以前。我们山西晋中市榆次区城区常住人口80万,经常练柔力球的不足100人;健身秧歌已推出8套,但人们仍然停留在四、五套上,榆次城区经常练习的不到10人,少得可怜。
二、我们创编健身花戏的实践与启示。
目前在全省推广的“健身花戏”系列广场舞,是我们在非遗项目左权小花戏基础上改编的。左权小花戏是具有上千年历史的独立舞种。2018年,在省老年体协的大力支持下,我们将其按照人的生理特点和体育健身要求,改编成体育健身套路,在第四届全国老年体育创新项目展示大会上获得了最佳创新奖、最佳编排奖和最佳组织奖。这一尝试,证明这条路是可行的,于是决定就此创编健身花戏系列套路推向社会。
第一步,我们组织了几位当地传承人、教师、演员进行集中创编,结果一个多月出不来成果。其原因:一是门户之见,难以统一;二是把文艺类东西改成体育类东西,思想有抵触。
第二步,面对进退两难的境地,我们将目光转向了广场,转向了大街小巷体育健身人群。左权小花戏原本街巷文艺,根植于民间,只是在后来发展中,一路走向了舞台,变为地方小戏,但一路仍保留在民间,成为街舞,有的已根据歌词形成了固定的套路。对此,我们发动各健身指导站组织了两次全县花戏大赛。大赛时,让各县老年体协主席、秘书长参加观摩、评判,最终推选出30多个接近于体育健身的套路。
第三步,我们再次组织有关专业人士,按照体育健身要求,反复论证、修改,最终创编出适用于体育健身活动的体育舞蹈,起名为“健身花戏”,其中包括:教练套路7个,学练套路20个,健身花戏操2套。由于各县参与了选拔、评判,认为也是自己的作品,所以推广的积极性很高,推广中又自发形成的健身套路22个,共44个。在创编的中期,适逢省老年体协在左权召开工作会,会体与会人员又进行了观摩,提了很多很好的建议。由于这些套路的形成,来自于基层,适应性很强,很快在晋中全市推开,山西开始推广,受众人数达20万之多。
实践告诉我们,体育健身项目的产生与推广,和其它工作一样,必须坚持“从群众中来,到群众中去”的方法。
三、几点建议
根据目前出现的问题,结合我们这几年的实践体会,特对这项工作提出一些不成熟的建议:
第一,要解决群体工作的定位问题
我们从事的是群体工作,再具体一点就是老年群体工作,面对的是成千上万的老年人。他们参加体育活动,是为健康而来,为快乐而来,而不是为拿“金”夺“银”,更不存在“为谁争光”的问题,其锻炼项目的设置,应当是丰富多彩,日新月异,即使举办一些赛事、展示,也是为了起宣传、引导作用,或是健身成果的展示。所以,我们推出去的体育项目,一定要注意适用性和普遍性。
第一,要解决项目来源问题
一切艺术作品,都是人民群众长期生产、生活实践的产物,这已经不是理论问题,而是常识问题。所以,群众体育项目的产生源头,应该不在高层,而在基层;不在专业部门,而在广大体育健身爱好者中间。这个顺序任何时候都不能颠倒,颠倒了,我们的作品就成了无源之水,无本之木。所以,我们对群众体育健身项目原始资料的收集,要把目光放在广场,放在公园,放在各基层健身指导站,放在成千上万坚持体育健身活动的人群。在他们中间,蕴藏着无穷的智慧,蕴藏着无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只要我们把他们的作品当做母本,我们创编出的项目才丰富多彩,他们才容易接受。
第三、要解决项目选择方式问题
体育健身项目谁来选定?当然还得有赖于专业部门、专业人员,因为他们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、鉴别能力强。在这上面,普通群众是办不到的。我们不妨把这些专业部门、专业人士当做采购商,把省以下比赛(展示)当做商品交易会,把省以上比赛(展示)当做商品博览会,通过这些会议,选拔出基本符合要求的原生态体育健身套路,然后进行加工、整理、规范,推向社会。事实证明,这样的选拔方式,点多,面广,内容丰富,而且速度快,还接地气。
第四、要解决推介方式问题
目前我们的推广方式是:专业部门产生项目——主管部门审批——通过媒体发布——层层举办培训班或赛事进行落实。这样的方式我们行使多年,对于新项目的推广与普及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,但存在的弊端仍然是“官方主导型”的。推什么?多大力度?效果评判,不是群众说了算,而是领导说了算,造成了严重的供需脱节。要克服这一弊端,唯一的办法就是把主导权交给社会,变为“群众主导型”。就是将按照上述程序产生的体育健身套路,每年以“名录”的办法发布一批,而且注明出处、要点、功效,让群众来自由选择。这样,一年几十个总比几年一个来的快,“适口性”强。那么赛事(展示)中的规定套路与自选套路是否需要?我认为仍然需要,只不过内容要有所变化,规定套路比赛应侧重上年发布的项目,主要用于检验其成功率。自选套路应侧重于广大群众实践中自编创建的新套路,主要用于新项目的交流、采集。按此方式年复一年地进行下去,我们的体育健身领域,必然是百花争艳、百舸争流的幸福乐园。
以上意见和建议,仅是一个实践者的粗浅体会,不妥之处请指正。
(文/山西省晋中市老年体协原主席 吴兴文)
(责任编辑:徐敏)